产品名称 | 电动病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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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 由床面部分(由多块不同功能的支撑板组成,如背板、座板、大腿板、小腿板)、床架部分(由床框、头板组件、脚板组件、左右护栏、脚轮组成)、驱动部分、电动控制部分和配件(输液架)组成。背板和腿板在最大折起角度范围内可任意调节。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用于医疗监护下的成年或儿童患者的诊断、治疗或监护时使用,用以支撑患者身体,形成临床所需体位。 |
型号规格 | SKD-A、SKD-B、SKD-C、SKD-D、SKD-E、SKD-DV、SKD-CV、SKD-EV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不适用 |
注册证编号 | 苏械注准20172150672 |
注册人名称 | 江苏赛康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张家港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乐红路35号 |
生产地址 | 张家港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乐红路35号 |
备注 | 本文件与“苏械注准20172150672”医疗器械注册证共同使用 |
批准日期 | 2024-09-05 |
有效期至 | 2027-05-01 |
变更情况 | 2024-09-05型号、规格变更 由“SKD-A SKD-B SKD-C”变更为“SKD-A、SKD-B、SKD-C、SKD-D、SKD-E、SKD-DV、SKD-CV、SKD-EV”产品名称变更 由“电动床”变更为“电动病床”适用范围变更 由“供临床各类病房承载护理患者用。”变更为“用于医疗监护下的成年或儿童患者的诊断、治疗或监护时使用,用以支撑患者身体,形成临床所需体位。”结构及组成变更 由“电动床床脚、床身、面板、电器部分和各种配件(包括护栏、脚轮)组成,按功能特征可分为二功能、侧翻和五功能电动床三种型式。”变更为“由床面部分(由多块不同功能的支撑板组成,如背板、座板、大腿板、小腿板)、床架部分(由床框、头板组件、脚板组件、左右护栏、脚轮组成)、驱动部分、电动控制部分和配件(输液架)组成。背板和腿板在最大折起角度范围内可任意调节。”产品技术要求变更 由“技术要求变更情况对比表原条款及内容”变更为“技术要求变更情况对比表修改后条款及内容” |
编码代号2018 | 暂无权限 |
管理分类 | 暂无权限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网址 | 暂无权限 |
指导原则 | 暂无权限 |
临床路径 | 暂无权限 |
共性问题 | 暂无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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