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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中文) 半自动体外除颤器
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该产品由主机(861388、861389)、电池(临床用电池989803150161、989803150171和临床用充电电池989803150241)、充电器(861394)、HEARTSTART SMART PADS III 电极(989803149981单套和989803149991五套)、婴儿/儿童用钥匙(989803150031)、ECG 3导联线(AAMI:989803150041和IEC:989803150051)、Q-CPR附件(CPR显示仪989803149941、CPR显示仪连接线989803149951、CPR显示仪病人用粘性电极989803163291)、数据卡、蓝牙收发器模块和HeartStart FR3软件组成。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该产品用于终止病人的心室纤维颤动(VF)和心动过速(VTs)症状,能够为病人提供半自动体外除颤治疗、Q-CPR急救,也可为病人提供非诊断性的ECG显示。在急救场合中使用。该产品应由受过操作培训及基本救护支持(BLS)、高级救护支持(ALS)或其他医生授权的紧急医疗救援计划培训的急救人员使用。半自动体外除颤治疗适用于没有反应、停止呼吸的疑似心跳骤停(SCA)的成人及体重达到25千克或年龄在8岁以上的小儿。配合使用“婴儿/儿童用钥匙”时,半自动体外除颤治疗可用于体重小于25千克或8岁以下的小儿。该产品与CPR显示仪连用时,可指导急救人员对疑似心脏骤停(SCA)的病人(至少年满8岁或体重达到25千克)实施心肺复苏(CPR)。该产品与ECG 3导联线连接时,对除颤治疗有反应、意识清醒或呼吸正常、但可能有心区不适的患者,提供心率的非诊断性ECG显示。"
型号规格 861388、861389
注册证编号 国食药监械(进)字2015第3213377号
注册人名称(英文) Philips Medical Systems
注册人住所 22100 Bothell Everett Highway, Bothell, WA 98021-8431, USA
生产地址 22100 Bothell Everett Highway, Bothell, WA 98021-8431, USA
代理人名称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人住所 上海市天目西路218号1602-1605
编码代号2018 21医用软件
管理类别
批准日期 2015-10-26
有效期至 2020-10-25
指导原则 体外除颤产品注册技术指导原则
体外同步复律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20年第42号)
相关标准 YY 0600.4-2013 医用呼吸机 基本安全和主要性能专用要求 第4部分:人工复苏器
YY 9706.220-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2-20部分:婴儿转运培养箱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GB 9706.8-2009 医用电气设备 第2-4部分:心脏除颤器安全专用要求
YY 0455-2011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婴儿辐射保暖台安全专用要求
临床路径 详情
共性问题 座谈会|医疗器械共性问题答疑
说明书更改告知审查申请等共性问题解答
医疗器械产品不同批次研究资料等共性问题解答
数据更新时间: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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