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中文) | 屏幕视力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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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 自动屏幕视力表由显示屏、防护罩、电源灯、遥控器和对中器组成。标称1.0视力的“E”字形,其笔划间的间隙宽度对工作距张角应为1`视角,允差±5%;标称1.0视力的“C”字形,其C形的开口宽度对工作距张角应为1`视角,允差±5%;视标的空与占的亮度之比应不小于2/1。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用于视力检查。 |
型号规格 | MC-3 |
注册证编号 | 国食药监械(进)字2011第2220723号 |
注册人住所 | 日本东京都板桥区莲沼町75-1 |
生产地址 | 日本东京都板桥区莲沼町75-1 |
代理人名称 | 株式会社拓普康北京事务所 |
编码代号2018 | 暂无权限 |
管理类别 | 暂无权限 |
批准日期 | 2011-03-01 |
有效期至 | 2015-02-28 |
指导原则 | 暂无权限 |
相关标准 | 暂无权限 |
临床路径 | 暂无权限 |
共性问题 | 暂无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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