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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英文名称: Cefpiramide Sodium for Injection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匹胺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无味,有引湿性。
【适应症】

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除肠球菌外)、厌氧球菌属、厌氧链球菌属、大肠杆菌、柠檬酸杆菌属、克雷白氏杆菌属、肠杆菌属、变形杆菌属、摩根氏变形杆菌属、假单孢菌属、流感嗜血杆菌、不动杆菌、拟杆菌属中对本药敏感的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1. 败血症;

  2. 烧伤、手术切口等继发性感染;

  3. 咽喉炎(咽喉脓肿)、急性支气管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道疾病的继发性感染、肺炎、肺脓肿、脓胸;

  4. 肾盂炎、胆管炎;

  5. 腹膜炎(包括盆腔腹膜炎、膀胱直肠陷凹脓肿);

  6. 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盆腔炎、子宫旁结缔组织炎、前庭大腺炎;

  7. 脑膜炎;

  8. 颌关节炎,颌骨周围蜂窝组织炎。

【规格】 暂无权限
【用法用量】

成人

常用量为头孢匹胺钠每天 1-2 g,分 2 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难治性或严重感染时,根据不同症状可增至每天 4 g,分 2-3 次静脉滴注。

儿童

常用量为按体重每天每公斤 30-80 mg,分 2-3 次静脉漓注。难治性或严重感染时,根据不同症状可增至每天每公斤 150 mg,分 2-3 次静脉滴注。

给药方法及注意事项:

  1. 静脉滴注本品时,加入葡萄糖液、电解质液、氨基酸液等输液中,经 30-60 分钟滴注完毕;

  2. 本药只能用于静脉给药,不得使用注射用水溶解静滴用药,因为溶液不等渗;

  3. 大剂量静脉给药时,有时引起血管刺激症状和血栓性静脉炎。为了预防出现这类症状,应注意注射液的溶解、注射部位的选择、注射方法等,注射速度应尽量缓慢。

  4. 溶解后须迅速使用。需要保存时,务必于 24 小时以内使用。

  5. 头孢匹胺不应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中混合点滴使用。

【不良反应】
据文献报道,本品在上市前和上市后所进行的临床研究统计分析15442例中,出现不良反应和实验室检查异常者617例(4%),主要为少见的腹泻、恶心等消化道症状,以及皮疹等皮肤症状,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血象异常,BUN、肌酸、肌酐升高等肾功能异常,GOT、GPT升高等肝功能异常者。
1、严重不良反应
(1)过敏性休克(<0.1%)
密切观察,出现症状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2)急性肾功能衰竭等严重肾功能障碍(<0.1%)
定期检查肾功能,密切观察,发现异常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3)伪膜性结肠炎等伴有血便的严重结肠炎(<0.1%)
出现腹痛、频繁腹泻等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4)间质性肺炎、肺嗜酸性细胞浸润综合征(<0.1%)
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光片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症状时,应停药,并给予皮质激素等,进行适当处理。
2、同类药物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
(1)恶性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氏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综合征(Lyell综合征)
据报告使用其它头孢菌素类抗生索时,偶见恶性大庖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氏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综合征(Lyell综合征),应密切观察,出现异常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2)溶血性贫血
据报告使用其它头孢菌素类抗生索(CET、CER等)时,出现溶血性贫血,发现异常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3、其它不良反应
出现以下不良反应时,应根据需要采取减少剂量、停药等适当措施。
  0.1~5% < 0.1%
过敏反应※ 皮疹、瘙痒、发热 荨麻疹、红斑、发红、关节痛等
血液系统 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贫血、血小板减少
GOT、GPT、AI-P、LDH升高 胆红素、r-GPT升高
消化系统 腹泻、恶心、呕吐 食欲不振等
双重感染   口腔炎、念球菌感染
维生素缺乏症   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缺乏症状(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
其它   头痛、热感、全身倦怠感

※出现这类症状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禁忌】
有本药成份所致过敏休克既往史的病人禁用;对本药成分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病人禁用。
【注意事项】
  1. 重度肝肾功能障碍者,应适当调节用药量及用药时间,慎重给药。

  2. 应用本药时,为防止出现耐药菌,原则上应确定敏感性后用药,给药疗程应控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短时间内。

  3. 对青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病人;本人或双亲,兄弟姐妹中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体质的病人;严重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本药可持续保持血中浓度,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进食不良的病人或非经口摄取营养的病人,全身状态欠佳的病人[可出现维生素 K 缺乏症状,应密切观察],应慎用。

  4. 有可能发生过敏性休克,需充分问诊。

  5. 用药时须做好抢救过敏性休克的准备,用药后须使病人保持安静状态,密切观察。

  6. 在用药期间和用药后一周不宜饮酒,否则可出现颜面潮红,恶心,心动过速,多汗,头痛等症状。

  7. 长期使用本品可导致产生耐药菌,结肠中耐药梭状芽孢杆菌的增生可能导致伪膜性结肠炎,引起严重腹泻。

  8. 使用试纸条反应以外的班氏试剂,费林氏试剂,尿糖试药丸进行尿糖检查时,有时出现假阳性反应,应予以注意。

  9. 直接血清抗球蛋白检验时有时出现阳性反应,应予以注意。

  10. 据报道,在幼小大鼠皮下注射实验中,发现有促睾丸萎缩,抑制精子形成的作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药尚未确立围产期给药的安全性,因此,当判断治疗有益性超过危险性时,才可用于围产期妇女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
【儿童用药】
本药尚未确立对早产及新生儿的安全性。
【老年用药】

用于老年人时,应注意以下问题,控制剂量及给药间隔,密切观察病人状态,慎重给药。

  • 老年人生理功能下降,易于出现不良反应。

  • 老年人有时出现维生素 K 缺乏所致出血倾向。

【药物相互作用】
(1)禁止饮酒或含酒精性饮料。同时服用可出现颜面潮红、恶心、心动过速、多汗、头痛等症状。其机理尚不明确,可能是头孢结构上3位上连接的N-甲硫四唑硫代甲基引起的戒酒样症状。
(2)同服抗凝药可能会产生协同作用,导致出血。
(3)同时使用时注意事项
药品名称 临床症状及措施 机制、危险因素
利尿药(呋喃苯氨酸、阿佐塞米、吡咯他尼、布美他尼等) 据报告与其它头孢菌素抗生素联合应用时,加重肾功能障碍。 机制尚未明确,考虑利尿药脱水作用引起的血液药物浓度上升所致。
【药物过量】
过量用药或频繁用药可导致恶心、呕吐、腹泻、癫痫发作、需对症治疗。
【药理毒理】
  1. 抗菌作用

    1. 对革兰氏阳性菌有很强的抗菌活性,对包括革兰氏阴性菌在内的细菌亦有广谱抗菌活性。同时,对绿脓杆菌等葡萄糖非发酵革兰式阴性杆菌有很强的抗菌活性。本药的作用为杀菌,并对各种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稳定。

    2. 用于实验性感染(小鼠)时,呈现优良的治疗效果。

    3. 对青霉素类,其它头孢菌素类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耐药的细菌,尤其是对绿脓杆菌敏感。

  2. 作用机制

    与青霉素结合蛋白(PBP)的 1A,1B 及 3 有很强的亲合性,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从而发挥杀菌作用。

【药代动力学】
1、血中浓度
健康成人静注本品0.5g和1g时,血中浓度于5分钟后达到163μg/ml和264μg/ml,于12小时后分别降到10.7μg/ml和17.7μg/ml,血中浓度半衰期均为4.5小时。经1小时静滴1g和2g时,滴注结束时的血中浓度达到峰值,分别为215μg/ml和306μg/ml,滴注开始12小时后分别降到14.7μg/ml和30.6μg/ml。血中浓度高且呈持续性。连续给药无蓄积。
2、排泄
健康成人静脉给药后24小时以内的尿中排泄率约为23%,给药12~24小时后尿中仍保持约50μg/ml的高浓度。本品大部分由胆汁排泄,胆汁中头孢匹胺的浓度大于血浆中的10倍,丙磺舒不影响头孢匹胺的消除。
3、在体液和组织内的分布
本品在肝胆组织的分布浓度很高,在女性生殖系统、腹腔内渗液、口腔组织、扁桃体组织皮肤和烧伤组织及痰液中分布良好。
4、肝肾功能障碍时的血中浓度
给肝肾功能障碍病人静注1g后,其血中浓度与健康成人相比稍呈持续性趋势。肝硬化代偿期病人的血中浓度半衰期约为健康成人的2倍,肝炎病人的血中浓度半衰期约为健康成人的1.2~1.9倍。给肾功能障碍病人静注0.5g后,其血中浓度与健康成人相比稍呈持续性趋势,然而即使是Ccr不到10ml/min的病例,其血中浓度半衰期也只延长约1.3倍,未证实同Ccr有密切关系。这种延长程度小于其它头孢菌素类抗生素。
Ccr(ml/min) >=90 90~60 60~30 30~10 <10
T1/2(hr) 4.06 6.22 4.44 7.5 5.18

本药用于重度肝肾功能障碍病人时,需要适宜调整剂量和给药间隔。
5、代谢
在机体内几乎不代谢,尿中及粪中未发现抗菌活性代谢物。
6、儿童的血中浓度及排泄
由于儿童时的药代动力学与成人相同,血中浓度半衰期为3.6~4小时,8小时以内的尿中排泄率为21~25%。
【贮藏】 避光,密闭,在凉暗(避光并不超过 20 ℃ )干燥处保存。
【包装】 暂无权限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暂无权限
【批准文号】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 暂无权限
数据更新时间: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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