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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噻肟钠舒巴坦钠

核准日期: 2012-02-21
修改日期: 2012-10-30
【药品名称】
英文名称: Cefotaxime Sodium and Sulbactam Sodium for Injection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头孢噻肟钠和舒巴坦钠(头孢噻肟和舒巴坦的标示量之比为2:1)。处方中无辅料。

【性状】 本品为白色至微黄白色结晶性粉末;略有特臭,味微苦,易引湿。
【适应症】

本品用于治疗由对头孢噻肟单药耐药、对本复方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细菌引起的中、重度感染。
1、下呼吸道感染:由产β-内酰胺酶的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和其它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菌所致的肺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肺脓肿和其他肺部感染。
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由产β-内酰胺酶的肠球菌属、表皮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等敏感菌所致的急性肾盂肾炎、慢性肾盂肾炎急性发作、复杂性尿路感染、子宫内膜炎、淋病和其它生殖道感染。
3、菌血症/败血症:由产β-内酰胺酶的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属等敏感菌导致的菌血症和败血症。
4、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由产β-内酰胺酶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和其它链球菌、肠球菌属、大肠埃希菌、肠杆菌属、克雷伯菌属、铜绿假单胞菌属、压氧球菌等敏感菌导致。
5、腹腔内感染:由产β-内酰胺酶的链球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拟杆菌属、厌氧球菌、奇异变形杆菌等敏感菌导致。
6、骨和/或关节感染:由产β-内酰胺酶的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属、铜绿假单胞菌和奇异变形杆菌等敏感菌导致的骨和/或关节感染。
7、其他:由产β-内酰胺酶的奈瑟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菌导致的脑膜炎,以及外科手术预防感染等。

【规格】 暂无权限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
成年人每日剂量一般为3-9g(头孢噻肟2-6g、舒巴坦1-3g),分2-3次注射;严重感染者,每6-8小时注射3-4.5g,其中舒巴坦最大推荐剂量为4g/日。
小儿剂量一般每日按体重,一般给药75-150mg/kg,必要时按体重300mg/kg,分3次给药。
严重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本品时须适当减量,血清肌酐超过4.8mg或肾小球滤过率低于20ml/分钟时,本品的维持量应减半,肌酐量超过8.5mg时,维持量为正常量的1/4。
溶解稀释说明和配伍禁忌:
本品可用灭菌注射用水、5%葡萄糖注射液,注射用生理盐水,含0.225%氯化钠的5%葡萄糖和含0.9%氯化钠的5%葡萄糖溶液配伍。
配制后头孢噻肟和舒巴坦浓度分别为10mg/ml和5mg/ml,且二者浓度可各增至0.25g/ml和0.125g/ml。
应避免开始就使用乳酸林格氏溶液或2%盐酸利多卡因溶液注射液。因混合后可引起配伍禁忌。但可采用二步稀释法,即先用注射用水溶解,然后再用乳酸林格氏溶液稀释,可制备成最终舒巴坦浓度为5mg/ml的可配伍注射液。本品也可先用注射用水溶解,再用2%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
本品不可与氨基糖苷类同瓶滴注,联合治疗时,可采用序贯间歇静脉注射法。本品和氨基糖苷类的白天用药间隔时间应尽可能延长。各剂量输注间采用足量的适宜稀释液灌洗静脉输注管.也可采用另一根单独的静脉输注管。

【不良反应】

1、有皮疹、荨麻疹、瘙痒、药物热、注射部位疼痛、静脉炎、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
2、碱性磷酸酶或血清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暂时性血尿素氮和肌酐升高等。
3、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或血小板减少等。
4、偶见头痛、麻木、呼吸困难和面部潮红。
5、极少数病人可发生粘膜念珠菌病。

【禁忌】

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过敏者或两者交叉变态反应的禁用。孕妇(尤其3个月以内的孕妇)应慎用。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剂量应相应减小,不能合用强利尿剂。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本品禁用于对任何一种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及有青霉素过敏休克史的患者。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先前有否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或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有青霉素类、其他β内酰胺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的患者、有明确应用指征时须使用本品时,应进行过敏试验。在用药过程中一旦发生过敏反应,须立即停药。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并予以以肾上腺素等相关治疗。
2、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反应可出现于新生儿。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应用本品的病人血清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血清乳酸脱氢酶值可增高。
3、肾功能减弱者应在减少剂量情况下慎用;有胃肠道疾病者慎用。
4、本品与氨基糖甙类药物不可同瓶滴注。
5、应用本品可能引起假膜性肠炎。在应用过程中如发生腹泻且怀疑为假膜性肠炎时,应立即停药并予以适当的治疗(如口服替考拉宁或口服万古霉素),禁用抑制肠蠕动的药物。
6、应用本品治疗可能发生中性粒细胞较少及罕见的粒细胞缺乏症,尤其是长期治疗。因此,疗程超过10日者应监测血常规。
7、长期使用可能会出现耐药菌株,引起二重感染,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可经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虽无发生问题的报告,但妇女应用本品时宜暂停哺乳。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进入胎儿血循环,孕妇应限用于确切适应症的患者。怀孕3个月以内的孕妇应慎用。

【儿童用药】

儿童应用本品需仔细权衡利弊,具体见【用法用量】。

【老年用药】

老年患者肾功能减退,须调整剂量。

【药物相互作用】

1、丙磺舒、阿斯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磺胺等药物可减少舒巴坦自肾排泄,因此与本品合用时使其血药浓度增高,排泄时间延长,毒性也可能增加。
2、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联合应用时,用药期间应随访肾功能。
3、大剂量本品与强利尿药联合应用时,应注意肾功能变化。
4、本品不能与碳酸氢钠溶液混合。
5、与阿洛西林或美洛西林等合用,可使本品的总清除率降低,如二者合用需适当减低剂量。

【药物过量】

本品无特效拮抗药,药物过量时主要给予对症治疗和大量饮水及补液等。

【药理毒理】

本品为头孢噻肟与舒巴坦按2:1的比例组成的复方制剂。头孢噻肟为第三代半合成头孢菌素,通过干扰细菌细胞壁合成而产生抗菌作用,对细菌所含的青霉素结合蛋白酶有溶解作用,结果使细菌迅速被破坏。对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克雷伯菌属和沙门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等革兰阴性菌有较强活性。对流感杆菌、淋病奈瑟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株)、脑膜炎奈瑟菌和卡他莫拉菌等均有较强作用。对普通变形杆菌和枸椽酸杆菌属亦有良好作用。阴沟肠杆菌、产气肠杆菌对头孢噻肟耐药。对铜绿假单胞菌和产碱杆菌无抗菌活性。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抗菌活性较差,对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的活性强,肠球菌属对头孢噻肟耐药。
舒巴坦为半合成β-内酰胺酶抑制剂。除奈瑟菌科和不动杆菌外,舒巴坦对其它细菌无抗菌活性,但是舒巴坦对由β-内酰胺类抗生素耐药菌株产生的多数重要的β-内酰胺酶具有不可逆性的抑制作用,因而可保护β-内酰胺类抗生素免受耐药菌β-内酰胺酶的水解破坏。
头孢噻肟和舒巴坦合用时,因舒巴坦有效抑制了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抑制了酶对头孢噻肟的降解,使因产酶而对头孢噻肟耐药的感染菌的MIC降到敏感范围之内。

【药代动力学】

肌肉注射本品1.5g(头孢噻肟1g、舒巴坦0.5g)30分钟后,血药峰浓度分别为25mg/L和13mg/L。静脉滴注本品1.5g,5分钟后的血药峰浓度分别为102mg/L和30mg/L。头孢噻肟与舒巴坦的血浆蛋白结合率分别约为38%和38%,二者的血浆蛋白结合率极为相近,血消除半衰期(t1/2β)分别为1.5小时和1.0小时。
舒巴坦注射24小时后85%以原型自尿中排出。头孢噻肟在体内约50%代谢为仍有抗菌活性的去乙酰头孢噻肟,约80%的给药量经肾排泄,其中约50%~60%为原形药,10%~20%为去乙酰头孢噻肟.头孢噻肟经胆汁排泄甚少,约为给药量的0.01%~0.1%。丙磺舒可使头孢噻肟的肾清除减少5%,t1/2β延长45%。
头孢噻肟和舒巴坦广泛分布于全身各种组织和体液中。包括支气管分泌物、中耳溢液、心包液、胸腔积液、脓胸脓液、腹水、胆囊壁、胆汁和尿液。即使在炎症情况下,进入脊液的含量也已能够达到大多数病原菌的治疗水平。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进入胎儿血循环,少量可进入乳汁。
使用本品后头孢噻肟与舒巴坦之间未见有任何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

【贮藏】 密闭、在凉暗(避光并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包装】 暂无权限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暂无权限
【批准文号】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 暂无权限
数据更新时间: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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