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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法林钠片

核准日期: 2011-02-28
修改日期: 2017-07-31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华法林钠片
【成分】
化学名称:3-(α-丙酮基苄基)4-羟基香豆素

分子式:C19H15NaO4

分子量:330.31
【性状】
本品为浅蓝色片,片的一面有刻槽,上面刻有“ORN17”字样
【适应症】
预防及治疗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

预防心肌梗塞后血栓栓塞并发症(卒中或体循环栓塞)

预防房颤、心瓣膜疾病或人工瓣膜置换术后引起的血栓栓塞并发症(卒中或体循环栓塞)
【规格】 暂无权限
【用法用量】
口服抗凝治疗目标 INR(国际标准化比值)范围:

人造心脏瓣膜患者预防血栓栓塞并发症:INR2.5~3.5,其他适应症:INR2.0~3.0

成年人:

正常体重患者及自然 INR 低于 1.2 在首三日内用 10 mg 华法林钠治疗。依据治疗第 4 日量度出的 INR 数字按下表所列剂量继续治疗。

在开放治疗及有遗传性 C 蛋白或 S 蛋白缺乏症患者,推荐连续首三日开始剂量为华法林钠 5 mg(5*)。依据治疗第 4 日量度出的 INR 数字按下表所列剂量继续治疗。

对老年患者,体型较小,自然 INR 高于 1.2,或对患有其他疾病(详见注意事项),或正服用其他可影响抗凝治疗效果的药品患者(详见药物相互作用),推荐连续首 2 日开始剂量为华法林钠 5 mg(5*),依据治疗第 3 日量度出的 INR 数字按以下表所列剂量继续治疗。日期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华法林钠每日 mg 剂量1-10(5*)2-10(5*)3<2.0

2.0 至 2.4

2.5 至 2.9

3.0 至 3.4

3.5 至 4.0

>4.010(5*)

5

3

2.5

1.5

漏服 1 日4-6<1.4

1.4 至 1.9

2.0 至 2.4

2.5 至 2.9

3.0 至 3.9

4.0 至 4.5

>4.510

7.5

5

4.5

3

漏服 1 日剂量之后 1.5

漏服 2 日剂量之后 1.57-

1.1 至 1.4

1.5 至 1.9

2.0 至 3.0

3.1 至 4.5

>4.5每周华法林钠剂量

增加 20%

增加 10%

维持剂量

降低 10%

漏服直至 INR<4.5,继续将剂量以 20% 降低服用每日量度 INR 直至治疗水平达到(一般由开始起需 5 至 6 日)。测定 INR 的时间间隔可延长至每周一次。长期跟踪测定 INR 的时间间隔,依据患者的依从率及临床状况来决定,以达到 4 周的测定时间间隔。若 INR 数值存在大幅度波动或若病人患有影响肝功能疾病,或患有影响吸收维生素 K 的疾病,测定 INR 时间间隔需少于 4 周。很多药物可增加或降低华法林钠作用,在跟踪病人时加入新药或取消现正服用药品需注意应更频繁测定 INR。长期治疗跟踪,剂量按上述每周华法林钠剂量表调整。剂量调整后,下次 INR 需在剂量调整后 1 至 2 周测定。之后,测定的时间间隔可再延长,以达到 4 周的测定时间间隔。

儿童:

儿童抗凝治疗的开始及跟踪需由儿科专业医生执行,按以下表所示调整剂量。治疗第 1 日,

若自然 INR 介于 1.0 至 1.3,起动剂量:

口服每公斤体重 0.2 mg治疗第 2 至 4 日,

若 INR 介于

1.1 至 1.3

1.4 至 1.9

2.0 至 3.0

3.1 至 3.5

>3.5维持剂量:



重复起动剂量

50% 起动剂量

50% 起动剂量

25% 起动剂量

停止直至 INR<3.5,之后,以最后服用剂量下降 50%,重新开始。维持治疗,若 INR 介于

1.1 至 1.4

1.5 至 1.9

2.0 至 3.0

3.1 至 3.5

>3.5行动(每周剂量)

剂量增加 20%

剂量增加 10%

不改变

剂量下降 10%

停止直至 INR<3.5,之后,以最后服用剂量下降 20% 重新开始。择期手术

根据以下进行术前,围术及术后抗凝治疗(若需紧急逆转华法林钠抗凝作用,详见药物过量)。

在手术前 1 周测定 INR。

手术前 1 至 5 日停止华法林钠。若患者有血栓的高风险,皮注治疗剂量低分子量肝素作预防。测定活化的第Ⅹ因子(FⅩa)预防作用来监测肝素作用直至达到有效治疗水平介于 0.3 至 0.7 抗 FⅩa 单位/ml

暂停华法林钠治疗,程度按 INR 值来定

若 INR>4.0,手术前 5 日停止华法林钠

若 INR = 3.0 至 4.0,手术前 3 日停止华法林钠

若 INR = 2.0 至 3.0,手术前 2 日停止华法林钠

在手术前傍晚测定 INR。及若 INR>1.8,给与口服或静注 0.5 至 1 mg 维生素 K1

在手术当日考虑给予静滴普通肝素或预防性低分子量肝素。

在手术后 5 至 7 日,继续皮下注射低分子量肝素同时重新开始使用华法林钠治疗

在小手术当日傍晚,以正常维持剂量继续华法林钠治疗,及在大手术后病人开始接受静滴营养当日继续华法林钠治疗。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发生率定义如下:

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 和 < 1/10)、不常见(>1/1000 和 < 1/100)、罕见(>1/10,000 和 < 1/1000)、非常罕见(<1/10,000)。血管系统普遍出血罕见香豆素坏死、紫趾综合症非常罕见脉管炎呼吸系统,胸部和纵隔非常罕见气管钙化胃肠道系统普遍恶心、呕吐、腹泻肝胆管系统非常罕见可逆转肝酶升高、淤胆性肝炎皮肤及皮下组织非常罕见可逆转脱发、皮疹生殖系统和乳房非常罕见阴茎异常勃起全身和使用部位非常罕见过敏反应(经常表现为皮疹)华法林钠治疗普遍报告(1-10%)的不良反应为出血并发症。每年约有 8% 服用华法林钠患者出现出血,其中,1% 被分类为严重(颅内,腹膜后出血引致需住院或输血)及 0.25% 为致命性。未经治疗高血压尤其可能导致颅内出血。在 INR 明显高出目标范围会增加出血并发症的可能性,当在 INR 目标范围内也可能发生出血,一般存在其他需进一步检查的伴随疾病。

香豆素引起的坏死是罕见的(<0.1%)华法林钠并发症。它起初表现为在下肢或臀部或出现在其他部位水肿及皮肤变黑。之后,这些损害会变成坏死组织。90% 患者为妇女,组织损害在华法林钠第三至十周治疗出现,抗凝蛋白 C 及 S 的相对缺乏被认为其病因。遗传性蛋白 C 及 S 缺乏会导致此类并发症。由于这原因,开始华法林钠治疗之前需先用肝素。若出现这并发症,停止华法林钠及继续用肝素直至损害康复或变为斑痕。紫趾综合症更是非常罕见的华法林钠并发症。患者一般为男性及患有动脉粥样硬化疾病。华法林钠可能导致动脉粥样硬化班块出血引发微小栓塞,导致脚趾及脚底出现紫色皮肤损害及有灼伤痛。华法林钠停用后,这些皮肤损害一般会逐渐消失。
【禁忌】
怀孕

出血倾向(威勒布兰德病,血发病,血小板减少及血小板功能病)

严重肝功能损害及肝硬化。

未经治疗或不能控制的高血压

近期颅内出血。颅内出血倾向,例如脑动脉瘤。

有跌倒倾向,

中枢神经系统或眼部手术

胃肠道或泌尿道出血倾向,例如之前胃肠出血;憩室病或肿瘤

传染性心内膜炎(详见注意事项)、心包炎或心包积液

痴呆,精神病,酗酒及其他情况病人无法满意地依从剂量指示及无法安全地进行抗凝治疗。

对华法林或任何本品片内辅料过敏者。
【注意事项】
若需要快速抗凝,先用肝素治疗。之后,开始华法林钠及同时延续肝素治疗最少 5 至 7 日直至 INR 在目标范围内 2 日以上(详见用法用量)。华法林钠抵抗是非常罕见现象。只有个别报告发表过。在这些病人中需 5 至 20 倍华法林钠剂量来达到疗效。若患者对华法林钠治疗反应差,应排除其他可能的原因:病人漏服药品,药物或食品相互作用,及实验室错误。

患有遗传抗凝蛋白 C 或 S 缺乏症者预防香豆素引起的坏死(详见不良反应),需首先用肝素治疗 5 至 7 日,华法林钠起始剂量不能超过 5 mg。

当治疗老年人需特别注意。必需确定病人依从性及病人是否有能力严格执行剂量指示服用。在老年人,华法林钠肝代谢率及凝血因子合成均有所下降,这容易导致华法林钠的抗凝效果增强。小心地开始治疗(详见用法用量)。需考虑同时服用的其他药物以防止有害的药物相互作用(详见药物相互作用)。

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烧及非代偿性心力衰竭会增加华法林钠效果。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会减少华法林钠效果。在中度肝功能损害,华法林钠效果会增加。在肾功能损害及肾病综合症,血清华法林钠的游离部份增加,及视乎患者的其它随伴疾病可使华法林钠效果增加或减少。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需小心监测病人的临床情况及其 INR 值。

本品含 90 mg 乳糖。不适用患有罕见的半乳糖不耐,遗传性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华法林钠能进入胎盘。若在器官成长期(怀孕 6 至 12 周)服用华法林钠可引致胚胎病变(鼻发育不全及点状软骨发育异常),甚至可能会引致中枢神经系统发展异常。华法林钠可引致胎儿出血,尤其与分娩有关。华法林钠导致畸胎估计发生在 4 至 6% 怀孕妇女,若在整个怀孕期服用华法林钠,及若每日用超过 5 mg 剂量,这可能性会提高。所以,在怀孕 6 至 12 周及妊娠第Ⅲ周期中段后是禁止使用华法林钠。在其他怀孕周期服用,需小心权衡用与不用华法林钠对胎儿风险与对母亲风险。应在专科医生监督情况下计划在怀孕期个体化的抗凝治疗。

华法林钠不分泌进入乳液,哺乳期可继续华法林钠治疗。
【儿童用药】
详见用法用量
【老年用药】
详见用法用量
【药物相互作用】
华法林钠与很多药物有相互作用。华法林钠的吸收或肝肠再循环会被一些药物影响例如消胆胺。可发生华法林钠肝代谢的诱导(例如抗癫痫或抗肺痨药物)或抑制(例如乙胺碘呋酮或灭滴灵)作用。并需同时考虑停止诱导或抑制时情况。华法林钠可从已与血清蛋白结合中被置换出,增加其游离部份及除非病人有肝功能障碍,由于增加了华法林钠的代谢及排泄,所以使其作用下降。合并使用影响血小板及基本止血系统药物(阿司匹林、氯吡格雷、噻氯匹定、潘生丁及大部份非甾体类抗炎药)可能导致药效学相互作用和严重出血并发症。大剂量青霉素,对基本止血系统有相同作用药物,从蛋白合成甾类药物,阿扎丙宗,红霉素及一些头孢类直接降低维生素 K 依赖凝血因子的合成会增加华法林钠作用。饮食中大量供应维生素 K 会降低华法林钠作用。维生素 K 吸收下降例如腹泻可能增加华法林钠作用。患者没有进食足够含维生素 K 食物,需依赖由肠道细菌产生的维生素 K2,在这些病人中,很多抗菌素药物会降低维生素 K2合成,使华法林钠作用增加。大量喝酒及同期有肝功能不足会增加华法林钠作用。在奎宁水(开胃水)中所含奎宁也可能增加华法林钠作用。

华法林钠治疗需短期缓解痛楚,推荐药物为扑息痛或阿片类。

华法林钠可增加口服磺酰脲类抗糖尿病药物效果。

酸果蔓汁可能大幅度增加华法林作用所以应避免同期服用。

以下药品被报告可改变华法林钠作用:

增加作用

阿司匹林、阿嘌呤醇、乙胺碘呋酮、阿扎丙宗、阿奇霉素、苯扎贝特、羧基尿苷、塞内克西、克拉霉素、水合氯醛、头孢孟多、头孢氨苄、头孢甲肟、头孢美唑、头孢哌酮、头孢呋辛酯、甲氰咪胍、左氟沙星、氯苯丁酯、可待因、环磷酰胺、右旋丙氧芬、右旋甲状腺素、地高辛、双硫醒、红霉素、鬼白乙叉甙、降脂异丙酯、非普拉宗、氟康唑、氟尿嘧啶、氟他胺、氟伐他汀、吉非贝齐、格里沙星、消炎痛、流感疫苗、α及β-干扰素、异环磷酰胺、伊曲康唑、酮康唑、洛伐他汀、美托拉宗、氨甲喋呤、灭滴灵、咪康唑(及其口服凝胶剂)、拉氧头孢、萘啶酸、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奥美拉唑、羟基保泰松、吡氧噻嗪、扑热息痛(连续用 1 至 2 周后作用会显示),保泰松、吡氧噻嗪、氯胍、苯丙酰苯心安、心得安、奎宁、奎尼丁、罗红霉素、辛伐他汀、磺胺异哑唑、磺胺甲噻二唑、复方磺胺甲基异哑唑、磺胺苯吡嗪、苯磺唑酮、磺氯苯脲、苏灵大、(促蛋白合成及促雄激素)甾体类激素、三苯氧胺、替加氟、四环素、氯噻苯氧酸、甲苯酰吡酸、赫赛汀、曲格列酮、扎鲁司特、维生素 A、维生素 E,莫西沙星,加替沙星,卡培他滨,曲马多、异烟肼。

有报告显示那可丁,氨基葡萄糖伴有或没有软骨素可能提高华法林服用者的 INR 值。

降低作用:

硫唑嘌呤、巴比妥类、卡马西平、利眠宁、氯噻酮、邻氯青霉素、环孢菌素、双氯青霉素、双异丙吡胺、灰黄霉素、乙氧萘青霉素、巯基嘌呤、美沙拉嗪、邻对滴滴涕、苯巴比胺、去氧苯比妥、利福平、罗福克西、丙戌酸钠、安体舒通、氯哌三唑酮、维生素 C。

草药可增加华法林钠效果:例如银杏(银杏叶)、大蒜(作用机制不清楚),当归(含香豆素),木瓜(作用机制不清楚),或丹心(降低华法林钠清除),或降低华法林钠作用例如人参,同时服用贯叶连翘草药可降低华法林钠作用,这是由于贯叶连翘能诱导代谢酶,所以,凡含贯叶连翘草药都不应与华法林钠同时服用,诱导作用可在贯叶连翘停用后维持 2 周之长。若患者已正在服用贯叶连翘,检测 INR 及停用贯叶连翘后严密监测 INR,因 INR 可能上升,华法林钠剂量可能需要调整。

华法林钠治疗期间进食含维生素 K 食物应尽量稳定,最多维生素 K 来源为绿色蔬菜及叶子,例如:凡菜红叶,鳄梨,椰菜、芽菜、包心菜、油菜籽油、合掌瓜、叶虾夷葱、元荽籽、黄瓜皮(脱皮黄瓜不是)、苣荬菜、芥兰叶、奇异果、莴苣叶、薄荷叶、绿芥菜、橄榄油、荷兰芹、豆、开心果、紫熏衣水草、菠菜叶、发条洋葱、黄豆、黄豆油、茶叶(茶不是)、绿芜菁或水芹。
【药物过量】
轻微过量已及过量逐渐发生的情况下,一般只需停止华法林钠治疗直至 INR 回复到目标范围内。当病人服用过大剂量,避免洗胃以防大出血,重复给与活性炭防止华法林钠被进一步吸收及肝肠再循环。若已用活性炭,必须静注维生素 K。若出血并发症出现,给与维生素 K,凝血因子浓缩液或新鲜冰冻血浆可逆转华法林钠作用。若将来还是需要口服抗凝药,应避免用剂量超过 10 mg 维生素 k,否则,病人对华法林钠的抵抗作用将达两周。

可应用以下措施治疗过量:在无临床明显出血情况适应用于快速逆转华法林钠的抗凝作用
INR 范围根据
<5.0先停下次华法林钠剂量及当 INR 恢复在治疗范围内及在较低剂量重新治疗
5.0—9.0先停华法林钠 1 至 2 次剂量,当 INR 恢复在治疗范围内及在较低剂量下重新治疗,或先停 1 次华法林钠及口服 1 至 2.5 mg 维生素 K
>9.0先停华法林钠及口服 3.0 至 5.0 mg 维生素 K
INR 范围推荐
5.0—9.0 及已安排手术先停华法林钠及手术程序前约 24 小时口服 2 至 4 mg 维生素 K,可给与另一次口服维生素 K 1 至 2 mg
>20 或严重出血缓慢静滴维生素 K,或者视乎情况的迫切性可给与新鲜冰冻血浆或给凝血因子复合物,若需要可每 12 小时重复维生素 K 治疗
【药理毒理】
药理

华法林钠或 4-氢氧香豆素,抑制维生素 K 依赖的凝血因子合成,是一种抗凝血剂。对映体 S-华法林约比 R-华法林抗凝有效 5 倍。其作用通过抑制维生素 K 依赖的凝血因子Ⅱ、Ⅶ、Ⅸ及Ⅹ的合成。在治疗剂量下,华法林钠能降低 30-50% 相关凝血因子的合成率及削弱凝血因子的生理活性。华法林钠需 2-7 日才达到最大药效,这段时间内体循环的凝血因子已经被清除。

【药代动力学】
口服华法林钠生物利用度 > 90%,在 3 至 9 小时达血浆峰浓度。同时进食延长但无减少其吸收量。有些肝肠再循环出现。华法林钠与白蛋白大量结合,自由部份介乎于 0.5% 至 3%。分布体积约为 0.14l/kg。华法林钠可进入胎盘,但不排入乳液。华法林钠被肝代谢清除,通过肝微粒体酶 CYP2C9(S-华法林)及 CYP1A2 及 CYP3A(R-华法林)代谢成无活性代谢物在尿液中排泄。S-华法林钠清除半衰期为 18 至 35 小时,及其 R-华法林钠为 20 至 70 小时。
【贮藏】 遮光,密封,在 15-25 ℃ 保存
【包装】 暂无权限
【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暂无权限
【批准文号】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 暂无权限
数据更新时间: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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