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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麦注射液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参麦注射液
【成分】
红参、麦冬。辅料为聚山梨酯 80、氯化钠。
【性状】
本品为微黄色至淡棕色的澄明液体。
【适应症】
益气固脱,养阴生津,生脉。用于治疗气阴两虚型之休克、冠心病、病毒性心肌炎、慢性肺心病、粒细胞减少症。能提高肿瘤病人的免疫机能,与化疗药物合用时,有一定的增效作用,并能减少化疗药物所引起的毒副反应。
【规格】 暂无权限
【用法用量】
肌内注射 一次 2~4 ml,一日 1 次。

静脉滴注 一次 20~100 ml(用 5% 葡萄糖注射液 250~500 ml 稀释后应用)或遵医嘱,也可直接滴注。
【不良反应】

据文献报道个别患者出现荨麻疹样皮疹、面潮红、胸闷、心悸、全身无力、麻痹、头晕、头痛、过敏性休克、癫痫大发作、恶心、呕吐、黄疸、消化道出血、急性肝肾功能损害、心动过速、心绞痛、静脉炎。

1.过敏反应:潮红、皮疹、瘙痒、呼吸困难、憋气、心悸、紫绀、血压下降、喉水肿、过敏性休克等。
2.全身性损害:畏寒、寒战、发热、高热、疼痛、乏力、面色苍白、胸闷、多汗、晕厥等。
3.呼吸系统:呼吸急促、咳嗽、喷嚏、哮喘等。
4.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胸痛、紫绀、心律失常、心动过速、血压升高等。
5.消化系统:口干、舌燥、呃逆、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胀气、肝生化指标异常等。
6.精神及神经系统:头晕、头胀、头痛、麻木、震颤、抽搐、意识模糊、烦躁、精神紧张、失眠等。
7.皮肤及其附件:皮疹、斑丘疹、红斑疹、荨麻疹、瘙痒、肿胀、皮炎等。
8.用药部位:疼痛、红肿、麻木、瘙痒、皮疹、静脉炎等。
9.其他:腰背疼痛、肌痛、视物模糊等。

【禁忌】
1.对本品或含有红参、麦冬制剂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新生儿、婴幼儿禁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4.对药物有家族过敏史或过敏史者、过敏体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临床应严格按照本品功能主治辨证使用。
  2. 本品孕妇、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的患者慎用。
  3. 年老体弱者、心肺严重疾患者用药要加强临床监护。
  4. 除按【用法用量】中说明使用以外,伴有糖尿病等特殊情况时,改用 0.9% 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使用。
  5. 床应用时,滴速不宜过快,儿童及年老体弱者以 20~40 滴/分为宜,成年人以 40~60 滴/分为宜,以防止不良反应的发生。
  6. 本品不宜与藜芦、五灵脂及其制剂配伍使用。
  7. 治疗期间,心绞痛持续发作,宜加服硝酸酯类药物或遵医嘱。
  8. 本品含有皂甙,摇动时产生泡沫是正常现象,不影响疗效。
  9. 本品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如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等异常情况,均不能使用。
  10. 本品稀释后及输注前均应对光检查,若出现浑浊或沉淀不得使用。
  11. 配制好后,请在 4 小时内使用。
  12. 本品不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13. 输注本品前后,应用适量稀释液对输液管道进行冲洗,避免输液的前后两种药物在管道内混合,引起不良反应。
  14. 静滴初始 30 分钟内应加强监护,发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处理遵医嘱。
  15. 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16. 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阴盛阳衰者不宜使用。
  17. 严格掌握用法用量。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使用药品。不得超剂量、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
  18. 本品保存不当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和配制后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19. 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本品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应以适量稀释液对输液管道进行冲洗,避免参麦注射液与其他药液在管道内混合的风险。
  20. 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情况、用药史和过敏史。心脏严重疾患者、肝肾功能异常患者、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以及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如确需使用,应加强临床用药监护。
  21. 本品不能与甘油果糖注射液、青霉素类高敏类药物联合使用。
  22. 2 ml/支、5 ml/支、10 ml/支、15 ml/支、20 ml/支规格:静脉滴注需稀释以后使用,现配现用。首次用药,宜选用小剂量,慢速滴注。禁止静脉推注的给药方法。 50 ml/瓶和 100 ml/瓶规格:静脉滴注建议稀释以后使用,现配现用。首次用药,宜选用小剂量,慢速滴注。禁止静脉推注的给药方法。
  23. 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 30 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药物相互作用】
尚无本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信息。
【贮藏】 密封,遮光。
【包装】 暂无权限
【有效期】 18个月
【执行标准】 暂无权限
【批准文号】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 暂无权限
数据更新时间:2024-04-25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