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大类 | 神经系统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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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小类 | 疼痛合理用药 |
药物名称 | 对乙酰氨基酚-解热镇痛药 |
适应症 |
(1) 多种疼痛,如头痛、痛经、肌肉痛、关节痛、神经痛。 (2) 上呼吸道感染发热及普通感冒和病毒感染所引起的头痛、咽喉痛、发热及全身不适。 (3) 牙痛及拔牙、长牙时的疼痛。 |
用法用量 |
成人每次口服0.5~ 1.0g ,一日3~4次,一日量不超过2g。疗程不超过10天。儿童: 6~12 岁,每次口服0.25~0.5g,一日3~4 次。6 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 |
药理学 | 为快速有效的苯胺类解热镇痛药,是非那西丁在体内的代谢物,无胃刺激性,通过抑制中枢和外周的前列腺素合成而产生止痛作;通过作用于下丘脑的体温调节中枢而产生解热作用。 |
药动学 | 口服后经胃肠道迅速吸收,血浆浓度峰值时间为30~120分钟,可分布全身,血浆蛋白结合率25%~50%,消除半衰期为1~4 小时, 90% 以上经肝代谢,中间代谢产物对肝有毒性, 主要与葡萄糖醛酸结合后随尿排泄。 |
相互作用 |
1.酗酒或应用其他肝酶诱导剂,尤其是口服巴比妥或其他抗痉药的患者,长期或过量服用本品时,更有发生肝毒性反应的可能。 2. 与抗凝药同用,可增强抗凝药的作用。 3. 长期大量与阿司匹林、其他水杨酸盐制剂或其他非简体类消炎药合用时,有明显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
不良反应 |
1. 偶有过敏反应,如皮疹,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及苍白等。 2. 用于止痛时,用药不超过10 天;用于退热,用药不超过3 天。儿童用药时间不超过3 天。 3. 服药过量可引起肝功能障碍,甚至出现肝性脑病表现,静脉给予乙酰半胱氨酸或口服蛋氨酸对肝脏有保护作用。 4. 长期大剂量服用可发生血小板减少症。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可通过胎盘,故妊娠妇女禁用或慎用。 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 新生儿及6 岁以下儿童应避免使用本品。 4. 在大量用药或长期治疗期间,应定期作造血功能及肝功能检查。 |
疗效评价 |
本品解热镇痛作用较强而抗炎、抗风湿作用很弱,其解热作用与阿司匹林相似,但镇痛作用较阿司匹林弱。对胃肠道剌激小, 对血小板和凝血机制影响较小。现临床上有多种复方制剂,镇痛治疗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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