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关于开展药品生产工艺核对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发布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16-08-11
【时 效 性】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工艺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开展药品生产工艺核对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6年9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
联系人:薛彦久
电子邮箱:yhzcszhc@cfda.gov.cn
附件:关于开展药品生产工艺核对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