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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器械备案 > 免疫组化抗原修复缓冲液(EDTA法) 反馈纠错 帮助中心 打印
器械名称 免疫组化抗原修复缓冲液(EDTA法)
备案号 粤珠械备20230089号
备案人名称 珠海贝索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联系电话 暂无权限
备案人注册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同昌路286号1栋
生产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同昌路286号
型号规格 型号:pH9.0 规格:100mL、500mL、1000mL
产品有效期 5℃~30℃保存。有效期18个月。原包装未开封试剂的使用期限为18个月,在有效期内的已开封试剂建议在开封后3个月内使用完,每次用后应及时拧紧瓶盖,以免挥发或变质。
产品描述 抗原修复缓冲液(EDTA法):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预期用途 用于免疫组织化学染色前的抗原修复。
备注 \
备案单位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 2023-07-12
变更情况 \
备案类型 暂无权限
数据更新时间: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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