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激发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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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
粤深械备20150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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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人名称 |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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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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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人注册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二路亚辉龙生物科技厂区1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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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二路亚辉龙生物科技厂区2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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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规格 |
1.900mL/瓶;2.900mL/瓶,4瓶/盒;3.500mL/瓶;4.500mL/瓶,4瓶/盒;5.220mL/瓶;6.220mL/瓶,4瓶/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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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有效期 |
2~30℃条件下储存:有效期365天。开瓶后,上机(2~30℃)有效期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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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
氢氧化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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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用途 |
与免疫分析仪配合使用,用于提供化学发光免疫分析反应中所需的反应环境,以启动化学发光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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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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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单位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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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日期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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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情况 |
2022年10月27日:变更生产地址,在原文加上“广东省”。;2023年9月4日:变更产品有效期,旧(2~30摄氏度条件下储存:有效期365天。开瓶后,上机有效期28天),新(2~30℃条件下储存:有效期365天。开瓶后,上机(2~30℃)有效期28天)。
变更预期用途,旧(用于提供碱性环境,激发化学发光反应),新(与化学发光仪器配合使用,为化学发光反应提供碱性环境)。;2024年9月12日:主要组成成分由“0.35mol/L氢氧化钠溶液”变更为“氢氧化钠”;预期用途由“与化学发光仪器配合使用,为化学发光反应提供碱性环境”变更为“与免疫分析仪配合使用,用于提供化学发光免疫分析反应中所需的反应环境,以启动化学发光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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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类型 |
暂无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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