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治疗卵巢癌新药临床研发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3年第21号)
【发布部门】 国家药品审评中心(CDE)
【发文字号】 2023年第21号
【效力级别】 指导原则
【发布日期】 2023-03-21
【实施日期】 2023-03-21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为鼓励新药研发,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治疗卵巢癌新药临床研发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见附件)。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治疗卵巢癌新药临床研发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