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版《中国药典》勘误表的通知
【发布部门】 国家药典委员会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5-12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自2021年7月以来,我委又陆续收到相关反馈意见,在全面梳理和核对的基础上,对药典在编辑、校对和印刷中出现的差错进行了进一步更正。为保证2020年版药典的正确实施,现将勘误表予以印发,请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和有关单位。希望各相关单位在执行新版药典过程中,对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