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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的通知

【发布部门】 国家卫健委(原国家卫计委)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19-08-19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和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我们组织开发了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2019年7月8日上线试运行以来,系统运行稳定,目前已具备正式启用条件。为确保新旧申报系统平稳过渡、有序衔接,定于2019年8月22日0时起正式启用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网址:www.zybwhsb.com),原“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系统”将于2019年8月31日24时停止使用。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账号分配。为了便于系统内部数据共享,为每个省级单位设置3个账号,负有职业健康管理职责的处室账号具有审批、查询等全部管理权限,负有职业健康监督职责的处室以及职业健康技术支撑单位的账号具有用人单位申报信息的查询权限。市、县级管理账号由省级单位设立分配。
  二、关于数据衔接。原“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系统”中用人单位申报信息已移至新申报系统,在原系统完成申报的用人单位无需重新进行申报。由于原申报系统设计时间较早,与新系统无法全面兼容,原申报单位登录新系统时,需要在新系统中重新注册,并在更新申报内容时,及时对缺失信息和变化信息进行补充和更新。
  三、关于操作流程。具体注册和申报流程参见申报系统首页《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手册V1.0(管理机构版)》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手册V1.0(用人单位版)》。
  技术支持电话:400-106-0066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 

   2019年8月16日    

数据更新时间:2024-04-18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