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审查操作规范的通告
【发布部门】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发文字号】 2018年第11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18-11-29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心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工作,保证创新医疗器械审查质量,我中心按照国家药监局《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公告2018年第83号)要求及工作实际需求对《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审查操作规范》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
附件: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审查操作规范(下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