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肌酐测定试剂盒(酶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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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 试 剂 成 分 浓 度 试剂1(液体): 肌酸酶 60U/ ml 肌氨酸氧化酶 15U/ ml (EMSE) 1.4mmol/l 缓冲液(pH7.7) 50mmol/l 表面活性剂 ≥0.1% 防腐剂 试剂2(液体): 过氧化物酶 30U/ ml 肌酐酶 310U/ ml 4-氨基安替比林(4-AA) 2.5mmol/l 缓冲剂(pH7.7) 50 mmol/l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尿液中肌酐的含量。 肌酐是肌细胞内产生的肌酸的最终代谢产物。血清肌酐浓度取决于肌细胞肌酐的产量及尿中肌酐的排泄量。在肾功能低下的肾脏疾病、肌肉疾病时,血清肌酐浓度增高。肌肉营养障碍时,血清肌酐浓度降低,尿中肌酐的排泄量与肌肉总量成正比,不受食物、尿量、肾小管重吸收的影响,因此可用于肾小球滤过功能的检查.以往多使用Jaffe法测定肌酐,近来广泛使用非特异反应少的酶法测定肌酐[1-8]。" |
型号规格 | "试剂R1:2*90ml 试剂R2:1*60ml 试剂R1:3*60ml 试剂R2:1*60ml 试剂R1:2*60ml 试剂R2:2*20ml 试剂R1:2*15ml 试剂R2:1*10ml"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1. 已经开启或未开启的试剂均应在2-8℃储存,可稳定至有效期,有效期为 12个月。避光保存,用后立即盖好封盖。 2. 已经开启的试剂注意不要被污染,试剂在仪器试剂仓中稳定28天。 3. 不要冰冻试剂,不可混用不同批号试剂。 4. 生产日期及失效日期见标签。 " |
注册证编号 | 兵械注准20192400099 |
注册人名称 | 新疆利康祥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兵团工业园区丁香街2号 |
生产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兵团工业园区丁香街2号 |
批准日期 | 2023-11-29 |
有效期至 | 2028-11-28 |
变更情况 | 无 |
编码代号2018 | 暂无权限 |
管理分类 | 暂无权限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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