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一次性使用吸湿冷凝加湿导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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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 I-A1型导管由螺纹管、保湿过滤材料组成;I-B1型导管由机器端、采样口、壳体、保湿过滤材料、吸痰孔、病人接口组成;L-A1型导管由吸痰孔、病人接口、螺纹管、机器端、保湿过滤材料组成;L-B1型导管由吸痰孔、病人接口、螺纹管、机器端、保湿过滤材料组成。产品在额定流量条件下,气流阻力压力增量不应超过0.2kpa;产品的泄漏速率不超过25ml/min;产品的病人接口及机器接口之间水分损失不大于0.2mg/L;产品对空气中0.5μm以上微粒的滤除率应大于80%;产品应无急性全身毒性,应无菌;若采用环氧乙烷灭菌,其残留量应小于10mg/kg。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I-A1型导管由螺纹管、保湿过滤材料组成;I-B1型导管由机器端、采样口、壳体、保湿过滤材料、吸痰孔、病人接口组成;L-A1型导管由吸痰孔、病人接口、螺纹管、机器端、保湿过滤材料组成;L-B1型导管由吸痰孔、病人接口、螺纹管、机器端、保湿过滤材料组成。产品在额定流量条件下,气流阻力压力增量不应超过0.2kpa;产品的泄漏速率不超过25ml/min;产品的病人接口及机器接口之间水分损失不大于0.2mg/L;产品对空气中0.5μm以上微粒的滤除率应大于80%;产品应无急性全身毒性,应无菌;若采用环氧乙烷灭菌,其残留量应小于10mg/kg。 |
型号规格 | I-A1、I-B1、L-A1、L-B1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1、有大量分泌物的患者慎用;2、麻醉机或呼吸机的潮气量大于1L或小于0.15L时不适用;3、患者体温低于32℃慎用;4、雾化治疗不适用;5、建议最长使用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说明;6、严禁注入吸入药物, 加湿器、蒸汽;7、医务人员认为不适用时。 |
注册证编号 | 浙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660384号 |
注册人名称 | 慈溪市欣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慈溪市古塘街道海关北路345号 |
生产地址 | 慈溪市古塘街道海关北路345号 |
批准日期 | 2010-08-30 |
有效期至 | 2013-09-03 |
编码代号 | 暂无权限 |
管理分类 | 暂无权限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指导原则 | 暂无权限 |
临床路径 | 暂无权限 |
共性问题 | 暂无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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