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胃蛋白酶原Ⅱ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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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 产品由免疫磁珠、酶标抗体、校准品、质控品、主曲线二维码、校准品二维码组成,其中免疫磁珠:链霉亲和素磁珠、生物素-NHS、鼠抗人PGⅡ单克隆抗体、10mmol/L Tris缓冲液、0.5%BSA、0.1% ProClin300;酶标抗体:鼠抗人PGⅡ单克隆抗体、碱性磷酸酶、10mmol/L Tris缓冲液、0.5%BSA、0.1% ProClin300;校准品:含有不同浓度的重组PGⅡ抗原、0.25%BSA缓冲液。质控品:含有不同浓度的重组PGⅡ抗原、0.25%BSA缓冲液。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体血清或血浆样本中胃蛋白酶原Ⅱ的含量。 |
型号规格 | 25人份/盒、50人份/盒、100人份/盒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未开封的试剂盒于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试剂开封后于2~15℃保存可稳定28天。试剂保存应防止冷冻。 |
注册证编号 | 湘械注准20212401307 |
注册人名称 | 常德普施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湖南省津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疗器械产业园二期2栋三楼 |
生产地址 | 湖南省津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疗器械产业园二期2栋三楼 |
批准日期 | 2022-01-07 |
有效期至 | 2026-07-11 |
变更情况 | 变更时间:2024-05-20 变更内容:1、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由“未开封的试剂盒于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试剂开封后于2~15℃保存可稳定28天。试剂保存应防止冷冻”变更为“未开封的试剂盒于2~8℃保存,有效期18个月,试剂开封后于2~15℃保存可稳定28天。试剂保存应防止冷冻”。2、产品技术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见附件1技术要求变更对比表。 3、产品说明书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见附件2说明书变更对比表。 变更时间:2021-10-21 变更内容:1、原注册证其他内容增加: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2、原注册证备注项目增加:(1)受托企业:湖南海鲤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委托生产截止日期:2026年08月19日。 变更时间:2021-11-22 变更内容:1、变更申请人住所由“湖南省津市市高新区中小企业孵化园11栋”变更为“湖南省津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疗器械产业园二期2栋三楼”。 变更时间:2022-01-07 变更内容:1、变更生产地址由“湖南省津市市高新区中小企业孵化园11栋”变更为“湖南省津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疗器械产业园二期2栋三楼”。 |
编码代号2018 | 暂无权限 |
管理分类 | 暂无权限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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