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抗缪勒氏管激素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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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 试剂1(R1):免疫磁珠 鼠抗人AMH特异性单克隆抗体 1~4μg/mL 磁珠 0.1~0.4mg/mL 试剂2(R2):酶结合物 碱性磷酸酶(ALP)标记的鼠抗人AMH特异性单克隆抗体 0.25~1μg/mL 试剂3(R3):分析缓冲液 0.2~1mg/mL 酪蛋白 4~20mg/mL AMH校准品 抗缪勒氏管激素 具体浓度见瓶签 测定系统可溯源至药监部门批准已上市的AMH测定系统。 *不同批号试剂盒中各组分不可互换、混用。 需配套以下产品使用: 抗缪勒管激素质控品; 清洗液; 全自动免疫检验系统用底物液。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和血浆样本中抗缪勒氏管激素(Anti-Mullerian Hormone,AMH)的浓度。 |
型号规格 | 50 测试/盒 校准品:0.5mL×2; 2×50 测试/盒 校准品:0.5mL×2; 4×50 测试/盒 校准品:1.0mL×2; 50 测试/盒 校准品:0.5mL×6; 2×50 测试/盒 校准品:0.5mL×6; 4×50 测试/盒 校准品:1.0mL×6。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未开瓶试剂盒于2~8℃密闭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开瓶后2~8℃避光保存可稳定28天。 |
注册证编号 | 川械注准20212400128 |
注册人名称 | 四川沃文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成都高新区康强四路9号 |
生产地址 | 成都高新区康强四路9号W2、W7 |
批准日期 | 2021-05-27 |
有效期至 | 2026-05-26 |
变更情况 | 有2021年11月12日变更文件(1、“注册人住所:成都市高新区西芯大道6号”变更为:“注册人住所:成都高新区康强四路9号”。2、“生产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6号3栋1层1号101室”变更为:“生产地址:成都高新区康强四路9号W2、W7”。)有2022年2月8日变更文件:1、包装规格变更为: 50 测试/盒 校准品:0.5mL×2; 2×50 测试/盒 校准品:0.5mL×2; 4×50 测试/盒 校准品:1.0mL×2; 50 测试/盒 校准品:0.5mL×6; 2×50 测试/盒 校准品:0.5mL×6; 4×50 测试/盒 校准品:1.0mL×6。 2、主要组成成分变更为: 试剂1(R1):免疫磁珠 鼠抗人AMH特异性单克隆抗体 1~4μg/mL 磁珠 0.1~0.4mg/mL 试剂2(R2):酶结合物 碱性磷酸酶(ALP)标记的鼠抗人AMH特异性单克隆抗体 0.25~1μg/mL 试剂3(R3):分析缓冲液 0.2~1mg/mL 酪蛋白 4~20mg/mL AMH校准品 抗缪勒氏管激素 具体浓度见瓶签 测定系统可溯源至药监部门批准已上市的AMH测定系统。 *不同批号试剂盒中各组分不可互换、混用。 需配套以下产品使用: 抗缪勒管激素质控品; 清洗液; 全自动免疫检验系统用底物液。 3、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变更为: 未开瓶试剂盒于2~8℃密闭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开瓶后2~8℃避光保存可稳定28天。 4、产品技术要求变更情况详见《四川省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技术要求变更情况对比表》。 5、产品说明书变更情况详见《四川省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说明书变更情况对比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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