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速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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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 试剂 1:苹果酸脱氢酶、还原型辅酶 I; 试剂 2:L-天门冬氨酸、α-酮戊二酸;校准品、质控品: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体血清中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的活性,临床上主要用于病毒性肝炎、阻塞性黄疸、心肌梗死的辅助诊断。 |
型号规格 | 规格 1(试剂 1:40mL×1 试剂 2:10mL×1);规格 2(试剂 1:60mL×1 试剂2:15mL×1);规格 3(试剂 1:60mL×2 试剂 2:15mL×2);规格 4(试剂 1:60mL×4 试剂 2:15mL×4);规格 5(试剂 1:60mL×6 试剂 2:15mL×6);规格 6(试剂 1:120mL×2 试剂 2:30mL×2);规格 7(试剂 1:100mL×2 试剂 2:25mL×2);规格 8(试剂 1:280mL×2 试剂 2:70mL×2);规格 9(试剂1:8L×1 试剂 2:2L×1);规格 10(试剂 1:28mL×1 试剂 2:7mL×1);规格 11(试剂 1:60mL×2 试剂 2:30mL×1);规格 12(试剂 1:60mL×4 试剂 2: 60mL×1);校准品(选配):1×1mL;1×2mL;1×5mL;质控品(选配): 1×1mL;1×2mL;1×5mL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1、试剂在2~8℃密封避光储存,有效期为12个月。2、本试剂盒开瓶后2~8℃冷藏条件下,有效期为2周。3、未开封的校准品、质控品在2-8℃密封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校准品、质控品复溶后,20-25℃密封保存,可以稳定4小时,避免反复冻融。 |
注册证编号 | 湘械注准20162400016 |
注册人名称 | 湖南海源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长沙高新开发区谷苑路229号海凭园3栋7、8、9楼 |
生产地址 | 长沙高新开发区谷苑路229号海凭园3栋7、8、9楼 |
批准日期 | 2021-01-14 |
有效期至 | 2026-01-13 |
变更情况 | 原注册证号:湘械注准20162400016 |
编码代号2018 | 暂无权限 |
管理分类 | 暂无权限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网址 | 暂无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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