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酶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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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 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酶法)主要组成成分为:试剂1:N-(2-乙酰氨基)-亚氨基二乙酸二钠盐 (Good’S)缓冲液 50mmol/L、嘌呤核苷磷酸化酶(PNP)1 kU/L、黄嘌呤氧化酶1kU/L、过氧化物酶2kU/L、4-氨基安替比林 2mmol/l、抗坏血酸氧化酶1kU/L;试剂2: N-(2-乙酰氨基)-亚氨基二乙酸二钠盐(Good’S)缓冲液 50mmol/L、腺苷12mmol/L、N-乙基-N-(2-羟基-3-磺基)3-甲基苯胺钠盐(TOOS)1mmol/L。不同批号试剂盒中各组分不可互换。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用于定量测定人体血清中腺苷脱氨酶(ADA)的活性。 |
型号规格 | 1)试剂1:40mL/瓶×1, 试剂2:20mL/瓶×1。 2)试剂1:40mL/瓶×2, 试剂2:20mL/瓶×2。 3)试剂1:60mL/瓶×2, 试剂2:60mL/瓶×1。 4)试剂1:80mL/瓶×2, 试剂2:80mL/瓶×1。 5)试剂1:90mL/瓶×1, 试剂2:15mL/瓶×3。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原包装试剂在2℃~8℃避光贮存,有效期12个月;打开包装后2℃~8℃避光贮存,可稳定30天。 |
注册证编号 | 冀械注准20142400371 |
注册人名称 | 保定长城临床试剂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保定市竞秀区韩村北路街道办事处阳光北大街515号 |
生产地址 |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内发达路2号生产楼C座 |
备注 | 受托生产企业名称:天津海迈医用科技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 2023-05-10 |
有效期至 | 2028-06-05 |
变更情况 | 2022-04-26:1.生产地址:“保定市科苑街167号”变更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内发达路2号生产楼C座” 2.住所:“保定市科苑街167号”变更为“保定市竞秀区韩村北路街道办事处阳光北大街515号” \n,2024-01-24:1.更改注册产品技术要求中2.4 线性范围 、2.5.1重复性 、2.5.2批间差、2.6分析灵敏度四个性能指标;修改3.3 准确度 、3.4线性范围、3.5.1 重复性、3.5.2 批间差 、3.6分析灵敏度五项检测方法,具体内容见附件。\n,2024-07-16:1.生产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内发达路2号生产楼C座”变更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内发达路2号生产楼C座(委托生产)” 2.备注:“受托生产企业名称:天津海迈医用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受托生产企业:天津海迈医用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75222666X1” \n |
编码代号2018 | 暂无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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